CE认证是欧盟的基本产品安全法规,是为消除成员国内的贸易壁垒,方便产品在成员国内自由流通,所进行的统一法规整合。CE是从法语“Communate Europpene”缩写而成,意思为欧洲共同体,后来欧洲共同体发展成了欧盟。
凡是在欧洲经济区(欧洲联盟、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,瑞士除外)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中,加贴CE标志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、卫生、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。,以表示产品符合欧盟的法规,可以在欧盟境内销售使用。CE认证同时也是全球广泛认可的一种安全认证,即便不出口欧盟市场,也是值得中国制造商及代理商申请的一项产品增值服务。
CE认证的适用国家
1995年欧盟15个正式成员国包括:Austria 奥地利,Belgium 比利时,Denmark 丹麦,Finland 芬兰,France 法国,Germany 德国,Greece 希腊,Ireland 爱尔兰,Italy 意大利,Luxemburg 卢森堡,the Netherlands 荷兰,Portugal 葡萄牙,Spain 西班牙,Sweden 瑞典,United Kingdom 英国;
2004年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:Czech Republic 捷克,Slovakia 斯洛伐克,Estonia 爱沙尼亚,Latvia 拉脱维亚,Lithuania 立陶宛,Poland 波兰,Hungary 匈牙利,Slovenia 斯洛文尼亚,Malta 马耳他,Cyprus 塞浦路斯;
2007年加入欧盟的2个国家:Bulgaria 保加利亚,Rumania 罗马尼亚;
2013年加入欧盟的国家:Croatia 克罗地亚;
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 的3个成员国:Iceland 冰岛,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,Norway 挪威;
半欧盟国家:Turkey 土耳其。
28个欧盟成员国,3个EFTA成员国,1个申请加入欧盟的国家。
CE标志矢量图
CE认证办理
在欧盟CE的法规体系下,欧盟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,制定了不同的法规指令,以满足不同产品的基本安全与健康要求,欧盟也指定了欧盟公告机构(Notified Body)来执行这些法规指令的合格评估工作。 申请方(制造商、出口商、买家等)需先确认自身产品所需满足的欧盟指令,再向欧盟公告机构申请该指令的CE认证,欧盟公告机构按照指令要求对申请方进行合格评估,通过后申请方即可粘贴CE标志,可在欧盟市场内自由流通。
CE标志的实行指令如下,现将适用产品、指令文号、发布日期、施行日期等:
CE认证标模式
目前,欧盟认可的使用CE标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种:
(一)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。
Module A(内部生产控制):
1. 用于简单的、大批量的、无危害产品,仅适用应用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。
2. 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,自我声明。
3. 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,在此基础上,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,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、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。
4. 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。
Module Ab:
1. 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。
2. 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。
(二)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。
Module B(EC型式评审):
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,测试机构出具证书。
注: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。
Module C(与型式[样品]一致)+B:
工厂作一致性声明(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),声明保存十年。
Module D(生产过程质量控制)+B:
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,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(质量体系,EN29003)进行生产,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(一致性声明)。
Module E(产品质量控制)+B:
本模式仅关注最终产品控制(EN29003),其余同Module D。
Module F(产品测试)+B:
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,作一致性声明。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。测试机构颁发证书。
Module G(逐个测试):
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,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,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。
Module H(综合质量控制):
本模式关注设计、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(EN29001)。其余同Module D+ Module E。 其中,模式F+B,模式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