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E认证介绍
CE认证是一种产品安全标志认证,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。凡是贴有CE认证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,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,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。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,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,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,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,就必须加贴CE标志,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《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》指令的基本要求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。
CE认证的适用国家
1995年欧盟14个正式成员国包括:Austria 奥地利,Belgium 比利时,Denmark 丹麦,Finland 芬兰,France 法国,Germany 德国,Greece 希腊,Ireland 爱尔兰,Italy 意大利,Luxemburg 卢森堡,the Netherlands 荷兰,Portugal 葡萄牙,Spain 西班牙,Sweden 瑞典;
2004年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:Czech Republic 捷克,Slovakia 斯洛伐克,Estonia 爱沙尼亚,Latvia 拉脱维亚,Lithuania 立陶宛,Poland 波兰,Hungary 匈牙利,Slovenia 斯洛文尼亚,Malta 马耳他,Cyprus 塞浦路斯;
2007年加入欧盟的2个国家:Bulgaria 保加利亚,Rumania 罗马尼亚;
2013年加入欧盟的国家:Croatia 克罗地亚;
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 的3个成员国:Iceland 冰岛,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,Norway 挪威;
半欧盟国家:Turkey 土耳其。
28个欧盟成员国,3个EFTA成员国,1个申请加入欧盟的国家。
CE标志矢量图
CE认证申请程序
1、制造商相关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。
2、申请人填写CE-marking申请表,将申请表,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相关文件提供给我们。
3、根据工程师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。
4、申请人确认报价,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。
5、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,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;
6、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。
7、技术文件审阅包括:
1) 文件是否完善;
2) 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(英语、德语或法语)书写;
8、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,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更改;
9、如果试验不合格,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,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更改。直到试验合格。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,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;
10、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产品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(TCF),以及CE符合证明(COC),及CE标志。
11、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,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
CE认证所需资料
1、产品使用说明书;
2、安全设计文件(包括关键结构图,即能反映爬申距离、间隙、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);
3、产品技术条件(或企业标准);
4、产品电原理图;
5、产品线路图;
6、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(首选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);
7、整机或元部件认证书复印件;
8、其他需要的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