燃气具GAR认证 (EU) 2016/426
燃气具GAR认证简介
欧盟于2016年发布了新的燃气具(Gas appliances Regulation-GAR)法规Regulation (EU) 2016/426,并于2018年4月21起强制执行,完全取代了老的燃气具GAD指令2009 /142/EC。同时,从2018年起,新的欧盟能效ErP指令2009/125/EC也开始强制实施,出口企业需做好新旧指令的交替工作。
燃气具指令GAD(2009/142/EC (ex-90/396/EEC) Appliances burning gaseous fuels)-----以气体燃料为主要能源用于烹饪、加热、热水、制冷、照明或洗涤的器具及用于这些器具的安全控制部件或组件。
锅炉能效指令(BED 92/42/EEC Hot-water boilers)——一般燃气热水器、热气壁挂炉都适用锅炉能效指令。
低电压指令(LVD)、电磁兼容性指令(EMC)——额定输入电压在50~1000Vac或75~1500Vdc的普通电器产品均应适用低电压指令的要求。适用的标准同家用电器产品标准,如:EN 60335-1,EN 55014-1,EN 55014-2,EN 61000-3-2, EN 61000-3-3等。
燃器具CE认证的产品及标准
燃气烧烤炉 EN498
燃气灶具 EN30
燃气热水器 EN26 EN89
热水取暖两用炉 EN483
户外取暖器 EN14543
燃气调压阀 EN12864
手动燃气阀 EN1106
多功能控制阀 EN126
火焰监控装置 EN 125
燃气灶CE认证常用标准
燃气种类:EN 437
家用燃气灶具、烤箱:EN 30
户外烧烤炉:EN 498、EN 484
户外器具:EN 497
取暖器:EN 449、EN 461、EN 1596、EN 14543、EN 509、EN 613、EN 1266、EN 14829、EN 13278
卡式炉及类似器具:EN 521
家用热水器:EN 26、EN 89
中央取暖锅炉:EN 13836、EN 677、EN 625、EN 656、EN 297、EN 483、EN 303
大型商用炊饮设备:EN 203
燃气安全控制部件:EN 298
欧盟燃气具指令是从199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的,这条指令适用于所有使用燃气的家用和商用炊具、取暖器、热水器、烘干机、照明、制冷空调设备以及用在以上器具中的安全零部件。
符合燃气具指令的常见产品有:
· 烤箱
· 燃气灶具
· 燃气热水器
· 户外取暖器
· 燃气烧烤炉
· 取暖热水两用壁挂炉
· 使用燃气的酒店中西餐厨房设备
· 直燃机
· 燃气空调热泵
· 燃气调压阀
· 熄火保护装置
· 燃烧机
· 多功能燃烧控制器等
燃气具指令与其它常见的CE指令(如LVD,EMC等)最大的不同在于: 整个认证的过程都必须在公告机构( notified body)的主导下进行,不允许制造商采用自我测试加自我宣告的CE认证模式;且通过认证的产品上加贴的CE标识也有不同,需要在CE后面加上负责工厂生产质量审查的欧盟公告机构代码。
涉及产品包括:灶具、烧烤炉、房间取暖器、壁炉、户外露营器具、热水器、锅炉、商用取暖器 、商用炊饮设备、电子控制及系统、气阀、表头、软管、管路、接头、端子及其他组件等。
GAR-CE认证的适用范围
1、以气体燃料为主要能源用于烹饪、加热、热水、制冷、照明或洗涤的器具及用于这些器具的安全控制部件或组件,如果器具含有水来工作,则水的正常工作温度不超过105OC。
2、纯工业工程用途的燃气燃烧设备不属于燃气具指令范围。
3、大部分适用燃气具指令的产品如炊具、烤箱、炉灶、烤架、茶/咖啡制造设备、热水器、结合锅炉、燃烧器、锅炉等用在酒店/家庭和餐馆场所的产品。
GAR-CE认证流程
- 样品型式检验(B证书),产品需要送到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测试
- 电气测试
- 技术文件准备(包括用户手册、技术图纸、证书使用材料、零部件证书、ISO9001证书等)
- 审核通过颁发CE证书,指导企业粘贴CE标识
- 周期性工厂审核
***具体的方案请您联络我们的工程师,我们将对你一对一的咨询服务,请你联系你的认证管家,电话+086-400-665-2292或+086-13661817026